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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我国最早成立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也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教育部直属中医药院校。在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我校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全部进入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为推进中医学这一传统学科的建设和发展,诚邀有志于中医事业的专家学者的加盟。
一、招聘学科
中医学下设的各二级学科: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临床基础、临床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各家学说、中医医史文献、中医文化传播等。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学科带头人
1.长期潜心中医,学术造诣高,在中医教学、科研或临床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具有担当我校学科带头人的任职能力。
2.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胜任该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具有奉献精神。
5.受聘后能保证在我校全职工作。
6.取得国家各类高层次人才称号者优先考虑。
7.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学术骨干
1.热爱中医事业,有着扎实的中医学术功底,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突出成果,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和很好的学术发展前景,具有某学科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2.具有丰富指导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经验,博士生导师优先考虑。
3.具有博士学位,长期在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工作。
4.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具有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
5.受聘后能保证在我校全职工作。
6.取得国家或省部级人才称号者优先考虑。
7.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工作生活待遇
1.根据人才入选层次确定相应待遇(其中,A类年薪税前不低于60万元,B类年薪税前不低于40万元);
2.单位提供住房一套;
3.根据学科建设需要,首次聘期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具体支持额度可商谈;
4.学校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配备工作助手;
5.其他条件或待遇可面议。
四、申报时间及提交材料
请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寄送或提交至北京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业绩、人才培养情况、主持科研项目情况、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及获奖情况等。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任职证明(含学术兼职);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主持过的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其他简历中涉及内容的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东一楼409室,北京中医药大学人事处,100029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4286657
E-mail: bucmrenshic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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