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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春季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人员通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14-04-06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2014年春季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泉州幼高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说明:本次招聘包含2014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取得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2014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二、招考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4年春季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指经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所取得的学历学位。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认证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1、考生下载并如实填写《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后,将该表格发送至我校人事处邮箱:rsc@qzygz.net,邮件标题请注明:高层次人才网+姓名+专业+学历+应聘。

2、邮件发送完毕后,考生应携带打印后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认证报名,并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3月31日-4月硕博人才招聘4日

2、报名地点:泉州幼高专东海滨城校区行政楼508

3、教师岗位面试时间:4月10日(周四)

4、辅导员及管理岗位笔试时间:4月11日(周五)

5、辅导员及管理岗位研究生人才面试时间:4月15日(周二)

公交车路线:从泉州新车站乘21路、30路、1路、k1公交车到东海滨城下往钟楼方向直走或乘5路、8路车到森林公园站。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2.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博士人才招聘(未就业和2014届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3.个人简历一份(须注明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4.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研究生双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各一份);

5.本人所取得的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报名者本人。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核

泉州幼高专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及面试。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一)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01至05):采取说课、口答评委提问等方式直接进行考核面试(音乐教师含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课堂教学实施和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和讲解的技巧。面试(试讲)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

(二)辅导员及管理岗位(岗位代码为06至08):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公式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考试内容具体如下:

1、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为90分钟,内容包括:十八大以来国内外的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含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面试内容主要以岗位知识技能为主。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1:5的按实际报考人数面试。

2、笔试成绩公布在泉州幼高专人事处网站。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招聘单位和市公务员局的复核为准,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幼高专网站公示7天。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后,由学校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主要在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www.qzygz.net)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留意网站相关信息。

(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泉州幼高专人事处。电话:0595-22391823,22380908。

(四)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387109,22119493。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3月20日

附件下载:岗位信息表+报名登记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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