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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第二批)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14-04-06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名广东教育学院),2010年3月改制为省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创建于195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广东省较早设置的省属公办本科高校之一。学校设有海珠校区和花都校区。海珠校区地处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客村立交桥旁;花都校区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天马河东面。

学校突出教师教育特色,秉持依法办学、严格管理的理念,有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努力成为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引领型高校。数十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毕业生深受社会各界欢迎,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现设有教育学院、中文系、外语系、政法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计算机科学系、体育系、美术系、音乐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育发展力研修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烹饪科学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7个教学机构和教育科学研究所、邓小平理论与教育研究中心、高等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等13个研究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要求,现制定《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第二批)计划》。现将招聘计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应聘基本条件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计划拟招聘教职人员12人,包括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拟招聘的专业、所需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第二批)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附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截止于如下时间:

(1)辅导员行政人员截止至2014年4月25日;

(2)专业技术人员截止至2014年5月9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以邮局或快递公司发出之日为准)。

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仔细对照《招聘计划表》中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

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处人事调配科(邮编:510303)

联系电话:020-34113286,联系人:吴老师,郑老师。

3、报名材料:根据不同身份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应届毕业生:应聘材料包括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在校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任职资格(职称)证书、学术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其它所获奖励或荣誉称号证书(所有材料均为A4规格复印件)。海外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2)社会人员: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提供大学及以后学习、工作的履历;有关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获奖成果等材料。

报名材料仅收复印件,请自留底本,如未录用,恕不退回。

(二)招聘形式
招聘形式为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

(1)资格审查:根据任职资格及要求,由人力资源处及招聘部门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公布审查结果并告知本人。资格审查合格的,将获准参加笔试。

(2)专业测试:

A:辅导员、行政管理岗: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研究生人才者基本的政治理论知识、所应聘岗位的业务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B:专业技术岗:招聘由各招聘部门负责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岗位工作能力,具体测试形式由各招聘部门根据专业特点、岗位要求等情况确定。

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线。学院招聘工作组根据专业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的面试的人选。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我校网站公布。

(3)面试:由学院人力资源处统一组织面试。应聘者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演讲,时间为5分钟左右。演讲内容主要是如实地介绍自己学习、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综合表现),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等。演讲完毕,应聘者还应就考评组提出的问题进行即席答辩,时间为10分钟左右。答辩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对岗位职责的理解以及处理工作问题和应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线。

各应聘者的最终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4)组织考察:考评组对拟聘人选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5)审批:考察合格者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为拟聘人员。

(三)体检
按总成绩高低顺序及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硕博人才招聘发〔2010〕382号),拟聘人选统一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的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及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处网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本年度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博士和硕士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12月30日之前按期取得博士或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逾期者则取消此次公开招聘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试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三、福利待遇及有关规定

公开招聘的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及行政人高校教师招聘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纪律要求

学院人员招聘工作在分管人事的校长领导下由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具体实施。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及分管人事的校领导和相关工作的分管领导、人力资源处、纪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及具体招聘部门的负责人、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负责招聘计划的审定及招聘工作组织领导,并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确定聘用人选。

各招聘部门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由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教授及相关教研室主任及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二)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进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4、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工作监督电话,020-34113624。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2014年4月2日

广东二师招聘人员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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