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是由中山大学申办、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独立学院。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广州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721号;东莞校区位于与广州市黄埔区一江之隔的东莞市麻涌镇。
东莞校区
学校教学设施齐备,与中山大学校园网实现互联,共享中山大学丰富的信息资源,并有校车往返中山大学与我校各校区,广州公交直达东莞校区,交通便利,通讯网络发达,生活设施配套完善,自然生态环境优美,是教书育人的理想胜地。
因学校发展需要,竭诚欢迎社会优秀人才任职我校学生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忠于教育事业,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乐于从事高校学生工作。
2. 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心理学类专业。具有心理咨询等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4. 身心健康,适应住校生活。
二、薪酬待遇
中级职称年薪10至12万元;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者年薪8至10万元。(上述年薪额度,要求考核评价“称职”及以上)
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如经录用,可提供住宿。
三、应聘程序
1. 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含证件照)、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研究生成绩单、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请预备以下材料: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鉴定证明、
计生证明、入职体检报告(三甲医院)
2. 应聘方式:(1)请应聘者将应聘材料电邮至zsuxh@163.com,有关应聘材料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2)请同时登陆 http://hr.xhsysu.edu.cn/hjsoft_zp,注册并填报资料。
3. 应聘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20-87211881
接受咨询时间:工作日(节假日、寒暑假除外)10:00-12:00,15:00-17:00
附大致工作内容:
心理健康档案管理、危机个案跟踪、班级心理委员管理、心理健康课程教学、新生心理健康访谈、心理讲座组织、网站维护更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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