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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肇庆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市森林消防大队队员23人公告

工作地址:广东省 -- 广州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3-04-12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满足肇庆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进一步加强肇庆市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优化专业救援力量配置,肇庆市应急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森林消防大队队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人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合同制森林消防员。其中:森林消防员22名(适合男性)、办公室文员1名。具体详见《肇庆市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本次招聘的人员主要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文员从事办公室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森林消防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文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森林消防员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1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4.应聘森林消防员岗位须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文员岗位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5.退役军人和有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肇庆市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森林防应急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森林防应急救援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4月13日至 4月20日。期间招录对象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驾驶证(如有)、退役证(如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表(见附件2)等相关材料及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景统一为蓝底单色),到肇庆市森林消防大队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公告下载《肇庆市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驾驶证(如有)、退役证(如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照片上传资料以邮件形式发至肇庆市森林消防大队邮箱zqslxf@163.com进行报名。招录工作办公室咨询服务电话:0758-2601805。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录工作办公室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具体名单将在肇庆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或“肇庆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森林消防员考试采用面试和体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文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1.森林消防员

(1)考核项目包括面试、体能测试。招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由招录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2)面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实施。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工作意愿、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以及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实行量化评分。

(3)体能测试。参照《肇庆市森林消防大队森林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3)的程序进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体能测试人员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试人数1:2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能测试人选。体能测试结束后,依照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2.文员

(1)考核项目包括笔试、面试。招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由招录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公文办公知识及公文写作等内容。

(3)面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实施,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工作意愿、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结束后,依笔试和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招聘单位1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考生提供的联系手机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顺序,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需要应聘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和聘用

(一)考察: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森林消防大队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实施,考察合格方能列为拟聘用对象。

(二)补录: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公示结束后12个月内市森林消防大队可根据实际需要,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书面递补申请,经批准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选。

(三)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肇庆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或“肇庆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肇庆市应急管理局下属单位肇庆市森林消防大队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1年。用工方式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四)试用期。聘用后的森林消防队员按照《肇庆市森林消防大队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七、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森林消防员在试用期满后按人均包干经费约为8万元/人/年(包含五险一金)的标准统筹计发工资待遇;办公室文员参照有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金标准计发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

八、注意事项

(一)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二)身份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携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由肇庆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237813(肇庆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咨询电话:0758-2601805(肇庆市森林消防大队)。

九、队伍驻地

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水库路17号。

附件:

1.附件1.肇庆市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招聘岗位表.docx

2.附件2.肇庆市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招聘报名表.docx

3.附件3.肇庆市森林消防大队森林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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