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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广东广州市白云区招聘第四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4人公告

工作地址:广东省 -- 广州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3-07-13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白云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4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4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到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校。具体岗位的岗位条件和人数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第四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其中:
 
1.“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报考人员(2023年毕业生除外)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学历、学位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4.年龄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72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7.留学回国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16: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广东才汇网(网址:https://talents.baiyunholding.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核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继续跟进审核情况。
 
(5)网上报名环节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后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7)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00-12:00。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2.考生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等材料按时参加,材料携带不齐的不予确认。只有参加了现场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素质评估。
 
(三)综合素质评估
 
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初定2023年7月23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综合素质评估通知书》参加测试。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问答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零分不参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下一环节。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核时间初定为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
 
2.通过综合素质评估的考生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4.博士研究生或列入省、地级以上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人员免笔试。资格审核同步进行免笔试资格核定。
 
5.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面试以试讲、说课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成绩以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的形式告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名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广东才汇网公布。
 
(六)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另行公告。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博士研究生或列入省、地级以上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人员免笔试。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广东才汇网公布。
 
(七)体检及组织考察
 
体检由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将以电话或链接查询的方式告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确定录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拟录用人员应按照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提交入职相关材料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能提交材料或者办理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况进行递补。
 
(十)岗位聘用
 
录用人员使用我区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岗位需求表中注明的级别聘用或暂聘。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报考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报考职位进行岗位等级聘用。录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四、注意事项
 
(一)港澳居民报考者按照《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公告及附件涉及专业技术资格的,均指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涉及年龄、时间限制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前一日;涉及工作经验的,均以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和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含电子身份证)不能代替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录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八)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九)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白云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东才汇网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十)考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联系咨询电话:020-86371568、86371707;监督电话:020-36135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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