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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广东省 -- 广州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3-08-17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满足岗位的其他要求。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曾被处管制以上处罚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及要求
 
(一)行政辅助岗位01
 
1.岗位职责:开展社保相关业务。
 
2.招聘人数:2名。
 
3.招聘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年龄40周岁以下;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服从岗位分配,善于学习和接受新知识,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范围是医学、档案学、计算机、汉语言文学优先;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要求,有一定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要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5)能承受工作压力,具有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行政辅助岗位02
 
1.岗位职责:协助开展退管窗口业务办理、数据处理,协助开展退休人员服务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2.招聘人数:3名。
 
3.招聘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范围以档案管理、计算机专业优先;要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3)身体健康,服从岗位分配,能承受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够胜任相关工作要求;
 
(4)具有基层公共服务相关工作经验,懂粤语及普通话,善于与人沟通,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具有退管服务经验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1日下午18:00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请将《资格审查资料清单》的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打包(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邮箱yxrsj@gz.gov.cn。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三)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应聘人员本人填报签名的《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考生承诺书》(附件2);
 
2.居民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6.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提供相关培训证书、等级证书、上岗证书等资料)。
 
(四)资格审核
 
1.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线上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择优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附件1)、《考生承诺书》(附件2),以及按照资格审查资料清单要求带齐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现场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考核,且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考核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四、考核
 
(一)考核形式:笔试、面试综合考核。
 
(二)考核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手机短信通知。
 
(三)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形式: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按考核成绩以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名单。由招聘单位通知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将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一)对拟招聘的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上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将依法与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我局关于工作地点和岗位的分配安排,拒绝分配安排的可视实际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三)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薪酬待遇按照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税前包干约3200元/月。
 
七、其他事项
 
(一)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备查。摄影器材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现场工作人员处。
 
(二)用工方式及补录规则。招聘结束后,若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现岗位空缺,可在本次招聘的相同岗位人员中启动补录方案,补录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总成绩合格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三)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人:秦女士;联系电话:8339203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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