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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引进教育管理急需人才公告

工作地址:广东省 -- 广州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3-09-07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加强人才示范引领,推动区域优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再上新台阶,加快海珠教育高质量发展步伐,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引进1名教育管理急需人才,拟引进人员将安排至广州市第五中学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第五中学是1951年由朱光副市长亲自审批、广州市人民政府创办的第一所公办完全中学,1994年被评为首批省一级学校,2006年被确定为首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学校坚守“科雅育人”的办学特色,开发了基于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的系列校本特色课程,成为广州市首批重点立项的五所特色课程学校之一,2019年被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广州市教育局认定为海珠区唯一的“广州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学校”。学校现有校本部(完全中学,位于海珠区南村路)和金碧校区(高级中学,位于海珠区金碧花园)两个校区,是广州市老城区占地面积和办学规模最大的完全中学之一。2015年,由广州市第五中学领办的广州五中教育集团正式成立,并于2022年入选第一批广东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对象。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岗位
 
本次拟引进1名教育管理急需人才,安排至广州市第五中学,承担一线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杰出的专业技能水平、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8周岁以内(1974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6.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7.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人员,均不得报名。其中,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应聘人员要求具备丰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曾担任公办全日制普通中学校级干部2年以上或中层干部5年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名校长、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或名教师、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知名学校的校级领导,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班主任,副省级城市以上学科带头人;
 
2.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成果主持人;
 
3.两次及以上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学科奥林匹克、体育、艺术竞赛获得前三名或一等奖以上者;
 
4.在学科、教学、教研等专业领域内处于省内先进水平、在地市具有一定影响,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与上述同一层次人员相当的优秀人才。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9:30至2023年9月15日下午5:30。不在报名时间范围内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显示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原件清晰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zshzjyzp@163.com进行报名,包括以下材料:
 
(1)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须上传,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评价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
 
(5)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件;
 
(6)引进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7)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等。
 
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初审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9月19日下午5:30前,通过邮箱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1.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在考核评价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等将另行通知。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四)考核评价
 
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拟引进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水平考核,考核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进行,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考核评价时间、地点、方式等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通知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资讯要闻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确定为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决定。
 
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拟引进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工作协议,聘用期间用人单位将对人才实行跟踪考核。
 
人才引进后,根据人才原单位聘用岗位办理聘用,相应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要求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20)8918537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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