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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工作地址:河南省 -- 郑州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3-08-10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文件精神,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2名,硕士研究生18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坐落在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是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具有7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占地843亩,在校生23000余人,现设有11个二级学院和8个教学教辅部门,开设有经、管、工、文、艺等共51个专科专业和3个本科专业(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联办),其中有4个国家骨干专业、13个省级特色示范或骨干专业,学校拥有2支国家级教学团队、8支省级教学团队,是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省级文明校园标兵。

二、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公开招聘工作,研究确定招聘方案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师工作(人事)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学工部、纪委办公室和相关院部、处室负责人任成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招聘12名博士研究生、18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2)。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本科学历需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硕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经贸职业学院(http://www.hnjmxy.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登录网址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35,进入“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7日,博士研究生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9个月内有效,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如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等,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本人因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而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文件等相关材料(当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职业能力知识等相关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一岗位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当天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取消应聘资格。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口形不成竞争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学校官网公布新的面试方案。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口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面试成绩视为零分。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名单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等有关规定。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出现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议,经党委会决议通过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学校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试聘期一年,试聘期间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博士待遇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委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86661216(学校教师工作部)

监督电话:0371-86661215(学校纪委办公室)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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