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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商学院2018年招聘8名辅导员公告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18-04-27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因工作需要,湖南商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2018年计划公开招聘非事业编辅导员8名。其中:学生政治辅导员7名(男性5名,女性2名),心育辅导员(在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1名(限男性)。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学生政治辅导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且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确保在2018715前获得学历学位);

5.中共党员且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9051后出生),但具有博士学位或海外读研背景者不作此项要求;

6.身心健康。

(二)应聘心育辅导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专业为心理学、精神病学或精神卫生学等相关专业;

5.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9051后出生);

6.身心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学生政治辅导员或心育辅导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418——5217:30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招聘公告中下载附件《湖南商学院非事业编辅导员应聘登记表》,将填写后的①《湖南商学院非事业编辅导员应聘登记表》、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从第一学历起)相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④毕业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⑤近期全身生活照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nucxg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学生政治辅导员岗位或姓名+心育辅导员+高层次人才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提供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小组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和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在面试前告知考生。

(三)考试考核

1.开考比例:学生政治辅导员区分性别、心育辅导员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开考的最低报名人数要求为:学生政治辅导员男性报名15人、女性报名6人;心育辅导员报名3人。若报名人数不足,则延长报名时间直至符合开考比例或者核减岗位招聘计划,详见学校发布的考试时间通知。

2.考试方式: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工作态度与价值观、自我控制与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与岗位的匹配度。区分岗位和男女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参加笔试入围者并公示,其中:学生政治辅导员男性不超过50人,女性不超过20人;心育辅导员不超过10人。

2)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对高等教育法规政策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的了解度,以及逻辑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具体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湖南商学院网站。

3)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布。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成绩。区分岗位和男女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入围考察对象。其中:学生政治辅导员男性不超过8名,女性不超过3名;心育辅导员不超过2人。考试总成绩及考察对象入围名单在湖南商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察

考察主要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

(六)聘用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经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后,报学校审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湖南商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非应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时间为六个月,期间工资按正式入职标准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4年内不得要求调离学校或调离所聘用的岗位

应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并可到岗实习,实习薪酬按所聘岗位基础绩效的60%核发,取得学历学位证后正式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相关工资标准、聘用、解聘、调离规定与上述非应届毕业生相同。实习期不计入试用期和合同期。若未能2018715日前获得硕士学历学位则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人员享受所聘岗位学校确定的非事业编人员待遇。

四、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处:老师电话0731-88689263

人事处:老师电话0731-88688150

监督电话:0731-88686715(纪检监察室)

邮箱:hnucxgc@163.com

《湖南商学院非事业编辅导员应聘登记表》.doc

湖南商学院人事处、学生工作处

201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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