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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学院2023年度准聘长聘教师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工作地址:江苏省 -- 南京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3-08-07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一、学院介绍
 
南京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民国时期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1952年全国大学院系调整,法学院被合并到其他高校;1981年南京大学恢复法律系并招生。1994年由法律系变更为法学院。
 
法学院现设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九个硕士专业: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其中,经济法学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江苏省重点学科,法学学科为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法学院设有中德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私法研究所、法典评注研究中心、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所、经济刑法研究所、紫金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商法研究中心等11个科研机构。其中,中德法学研究所是南京大学与德国哥廷根大学合办的国际性法学合作研究与教学实体,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
 
法学院非常重视学术研究事业,编辑出版的《南大法学》(前身为《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中德法学论坛》(原《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年刊》)和《判例评论》,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影响。自1981年以来,已出版专著、教材三百余部,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千篇,成果多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二、招聘岗位设置
 
南京大学法学院热烈欢迎有志于从事法学各研究方向的优秀人才前来工作。本次拟面向全球招聘准聘助理教授、准聘副教授不超过6名。招聘研究方向包括:
 
1、民商法学
 
2、宪法与行政法学
 
3、诉讼法学
 
4、国际法学
 
5、经济法学
 
6、刑法学
 
(申报时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准聘助理教授,还是准聘副教授。)
 
三、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热爱教学科研事业;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恪守学术道德,勤勉工作,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惩处记录;
 
3.一流的学术背景:具有相关学科领域的博士学位,具有一流教学科研机构的学习、工作经验,熟悉相关领域国际前沿的研究动态。其中准聘副教授要求博士毕业后从事学术研究工作2年及以上;
 
4.出色的教学能力:应具有能够胜任本专业核心基础课程和前沿课程的教学能力,掌握良好的教学方法,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突出的科研成果显示度与未来科研发展潜力:应有相关研究方向的成果显示度,对相关研究领域有原创性观点,未来研究计划思路清晰,具有较好的学术潜力。
 
四、应聘材料
 
1.简历封面(应明确申报的研究方向、应聘的岗位名称);
 
2.个人简历(含出生年月、学习和工作履历、已发表学术成果目录);
 
3.研究计划(突出研究潜力);
 
4.三封推荐信;
 
5.至少三篇代表作(上传PDF文件)。
 
以上应聘材料请登录南京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nju.edu.cn/)进行提交。
 
五、薪酬待遇和相关工作生活条件配套
 
1.事业编制岗位或参照事业编制聘用
 
2.实行年薪制(具体另行商定)
 
3.研究生招生
 
4.学校提供短期周转住房和住房补贴,获聘人可优惠购买学校提供的商品房
 
5.协助子女就读小学和中学
 
六、申请截止日期
 
2023年11月1日
 
若到期单个岗位申报人数较少则适当延长
 
七、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层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025-83686448(杨老师)
 
电子邮箱:yangjing@nju.edu.cn
 
南京大学法学院网址:https://law.n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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