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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大连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14-04-06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加强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辽宁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开展2014年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全市计划招录684人,其中招录公务员48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9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高校人才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2日(含)至1996年3月12日(含)期间出生);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2日(含)至1996年3月12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招考公告中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限本市‘四个计划’人员”的职位,是专门面向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及大连市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简称“四个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设置的招考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三年内(含当年)没有享受过优惠政策的,可报考服务地所在涉农区市县“四个计划”职位,大连市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可报考大连市所有“四个计划”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或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或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或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纳入2012年以前(含2012年)我省“四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两年以上”均为“两年(含)及以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单位)同意。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14年7月31日前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2、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高校招聘信息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能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按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研究生人才务员(工作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根据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中“凡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的规定,2011、2012、2013年录用为我省县(市、区)以下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2014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

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人员,除应符合职位条件和报考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全市乡镇机关及县(市)地税驻农村税务所,面向本县(市)生源的招考职位,仅限本县(市)生源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全市乡镇机关及县(市)地税驻农村税务所,面向本县(市)户籍的招考职位,仅限2014年3月12日前本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报考。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的招考职位,仅限辽宁户籍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参军退伍(需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人员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我市各招录机关(单位)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L12333.gov.cn)

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

对《职位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考部门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为方便考生报考,辽宁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阅。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3月12日9时至3月18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有关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3月12日至18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14年3月12日11时至3月20日16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为每人每科50元,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到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按属地原则,于3月14日至16日到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23号窗口进行审核确认。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4日8时至4月12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4-23447330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报考人员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大连设立考区,选择“大连考区”的考生,对考务事宜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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