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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一)

工作地址:山东省 -- 济南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3-07-07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一、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综合交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与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
 
  学校始建于1956年,其前身是交通部济南汽车机械学校。2000年,学校由交通部划转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管理体制;2002年,教育部批准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和中国重汽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山东交通学院;2005年,山东省水运学校并入;2011年,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1年,获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典型经验高校;2016年,山东省内燃机研究所整建制并入;2017年,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2019年,获批山东省文明校园;2020年,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经过66年的发展,学校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管、理”为支撑,以培养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国际化视野,富有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的交通事业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校,现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为交通行业培训各种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共计28万余名。
 
  学校坐落于历史悠久的文化古城泉城济南,在济南、威海两地办学,设立济南长清校区、无影山校区、东校区和威海校区4个校区,在临沂市和威海市设有独立法人研究院。学校占地面积3200余亩,建筑面积98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亿余元。纸质藏书220万余册,电子期刊140万余册。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23000余人,研究生700余人,在读国际学生8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900人,专任教师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近500人,硕士学位近900人,研究生导师180余人。学校现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省部级优秀教师15人,15人入选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13个团队获批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2012-2020)》中,我校排名全国第162名,山东省第9名,全国新建本科院校第3名。
 
  学校以交通类专业为主,涵盖“工、管、理、经、文、艺、法”等7个学科门类,构建起交通建设类、综合运输类、载运工具设计制造类三大优势专业群;设有19个学院(部),53个本科招生专业和交通运输、机械2个硕士专业;具有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优势特色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2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国际等效认证)专业4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群)5个,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1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2门,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近两届获省级教学成果奖23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5项。
 
  学校拥有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平台50个,包括1个全国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1个工信部实验室(山东)、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筹)、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5个省高等学校实验室、2个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技术研究中心(交通运输行业)、3个省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7个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6个地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地市级重点实验室、3个地市级工程实验室、4个地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此外,还有1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个省级院士工作站、1个省交通运输科普基地。“十三五”以来,主持纵向课题860余项,纵横向科研经费累计约7亿元。出版专著210部,发表SCI、EI、CSSCI等收录论文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100余篇;获授权专利2300余项。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20余项,其中“黄河中下游地区粉土路基建造支撑技术及工程应用”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高效智能全环境模拟道路加速加载实验系统研发”获得山东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差异沉降智能感知、预警与精细化控制及应用”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致力于培养具备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复合型人才,与俄罗斯、白俄罗斯、英国、德国等近20个国家的5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广泛开展师生交流和学术科研合作。重视留学生的教育与培养,累计招收来自50余个国家的近1000名国际学生。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与交流,与俄罗斯顿河国立技术大学联合开设山东省第一家非独立法人中俄合作办学机构——顿河学院。积极开展境外办学,在泰国孔敬设立“山东交通-孔敬学院”,在俄罗斯伊尔库茨克设立中俄交通教育学院。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交通学院网站(http://www.sdjtu.edu.cn)和山东交通学院人力资源处(http://rsc.sdjt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报名材料
 
  (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交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佐证材料:
 
  ①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②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④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需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⑤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登记表》提供Word版;相关佐证材料提供PDF扫描件,打包压缩为zip或rar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材料名称”格式命名。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一并打包压缩为zip或rar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应聘岗位对应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备注栏”)。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能力、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仪表风度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考察、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核查。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交通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受聘人员凭此办理入职手续。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杜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31)80683959;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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