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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原则,拟招聘城市协管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佛坪县户籍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
二、招聘岗位
1、城市管理协管员4名,限男性。
2、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监测员1名,性别不限。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至1999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毕业证发证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前。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熟悉汽车驾驶,服务意识较强,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拟定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佛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opi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计划和资格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9日—10月8日;
2.报名地点:佛坪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3.报名及资格初审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报名时携带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佛坪县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签章。
4.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10月11日至12日到佛坪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8年10月13日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科目成绩查询。笔试科目成绩预计于10月15日18:00前统一公布,应聘人员请登陆佛坪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四)面试
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大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拟定2018年10月18日。
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时的准考证原件。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贫困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学历高、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依次递补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统一由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组织实施。体检有关事宜将在佛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承担。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对因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或放弃体检的,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贫困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学历高、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依次递补确定。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对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或放弃考察的,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贫困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学历高、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依次递补确定。
(八)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8年10月25日在佛坪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1.聘用期限:聘用协议书一年一签,服务期限最低不少于2年。
2.工资福利待遇:基本工资2500元+绩效工资,统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3.管理使用:根据中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体制城市管理协管员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定期培训和年度考核。对工作不胜任,违规违纪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关系。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续签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填写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附件:
佛坪县2018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计划 |
专业 |
学历 |
城市协管员 |
01 |
4 |
不限 |
大专及大专以上 |
数字化城管监测员 |
02 |
1 |
不限 |
大专及大专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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