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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延安市宝塔区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97人公告

工作地址:陕西省 -- 西安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3-09-13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教师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2023年延安市宝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0日至2005年9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市宝塔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3年10月13日(含)前已被招聘为2023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otaqu.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otaqu.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08:00至2023年9月23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9月20日08:00至2023年9月24日18:00。
 
资格审查工作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报名结束(9月23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08:00至9月24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9月26日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10月11日08:00至10月13日24:00从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必备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延安市宝塔区区内学校进行。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10月中下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1)教师面试
 
采取讲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处理问题能力等。
 
(2)教辅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和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0911-8818503 0911-8818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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