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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公告

工作地址:四川省 -- 成都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2-06-01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教职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西南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综合性民族高校,前身为西南民族学院,创建于1950年7月,于1951年6月1日正式成立,2003年4月更名为西南民族大学,是在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王维舟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自关怀下,新中国最早建立的民族高校之一。学校始终弘扬“和合偕习、自信自强”校训精神,在探索中发展,在追求中前行。2003年,在首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5年,实现国家民委、成都市共建;2015年,实现国家民委与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2016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学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17年,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学校”称号。(详见西南民族大学主页:www.swun.edu.cn)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西南民族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计划表》(附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五)能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七)应届毕业生须于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八)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原则及方法

(一)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试主要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等环节,均采用百分制,以笔试及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对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能进入后续应聘环节。

(三)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综合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西南民族大学公开招聘网站,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1人只能选择1个岗位;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0日12:00止。

(二)资格审查

相关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若无资格审查合格者,报名截止后视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人员于6月13日15:00起可通过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系统报和报名登记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2022年6月23日9:00-11:00

2.笔试地点和证件要求

西南民族大学武侯校区,考场安排将于6月22日通过报名登记邮箱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邮箱查询,且考生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

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相关理论、政策、基础知识及应用技巧、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参考书目。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及面试安排拟于2022年7月6日18:00前在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资格复审

1.通过笔试后,参加面试前,报考者应接受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西南民族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纸件1份、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书等;

(2)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学校留存。

(五)面试

1.面试拟定于7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在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名单拟于7月11日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体检及心理测试

1.根据前述招聘原则及方法和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体检地点:西南民族大学校医院

3.体检项目及标准:依据《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等文件执行。

(七)考察

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考试成绩、体检及心理测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相关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八)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等综合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察、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公示不通过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可根据考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九)人事档案专项审核

公示无异议者,由人事处统一组织档案专项审核,主要审核拟聘人员的“三龄两历”、在校表现、党员发展、奖惩情况等。如发现信息造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十)办理入职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学校发送《录用通知书》至报名邮箱。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携《录用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等材料原件到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对于未在《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录用资格不再保留,且不再递补;对于档案中有问题和疑点的,不得聘用,且不再递补。

六、工作要求及有关问题

(一)公招工作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和按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签的合同无效。聘用后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各应聘环节的应聘人,视为本人自愿退出本次招聘。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28-85708454(A、B、C岗)

028-85522552(D、E岗)

028-85522007(F、G岗)

028-8552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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