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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成都市成华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人公告

工作地址:四川省 -- 成都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3-08-31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成华区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评中心等11家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其中,拟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6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成华区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评中心等11家单位概况详见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成都市成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应聘考生如是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3年8月3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四、部分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
 
  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应征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截止2023年9月8日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二)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第一类系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第二类系服务成都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3.以上两类人员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截止2023年9月8日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3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7:00。
 
  2.网上缴费:2023年9月4日9:00至9月9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3年 9月19日至9月22日。
 
  4.笔试时间:2023年9月23日(星期六)。
 
  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市成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成华区人社局”)及招聘单位负责的资格审查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3年9月22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岗位表》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笔试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确属我区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取消情况于2023年9月15日通过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七、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成绩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公共科目笔试为A类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公布:请考生于2023年10月17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将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本次考试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4.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上加分)。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2〕2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由本人将加分证明材料交至成华区人社局(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19号成华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4楼406办公室),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成华区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岗位表》中各岗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布。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律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提交如下资料:
 
  1.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全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持国(境)外文凭者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在国(境)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成都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或大学生志愿者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工作经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
 
  4.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
 
  5.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不影响面试开考。
 
  2.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属我区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成都市成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以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1:1),若折合后考试总成绩低于75分,不得进入体检及后续环节。招聘岗位取消情况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布。
 
  3.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布。
 
  同一招聘岗位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则安排加试)。
 
  八、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成华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华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则安排加试)。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则安排加试)。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公开招聘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华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2.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拟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4328468
 
  十三、特别提示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事项,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发布。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等事项,将在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发布。
 
  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公开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公开招聘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本公告《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同时报考本公告内招聘岗位和其它部门招聘岗位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只能选择《准考证》中的一个岗位在9月23日当天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
 
  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成华区人社局无关。请应聘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成华区人社局:028-84331007
 
  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28-12333
 
  成绩及有关事项查询网站:
 
  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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