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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7名

工作地址:招聘职位:学历要求:发布时间:2014-04-06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满足我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10号)和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4〕111号)等有关规定,并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天津科技大学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157名,其中教师和科研人员140名,其他专业技术岗人员1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科技大学简介

天津科技大学位于渤海之滨、海河之畔,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建于1958年,是我国第一批建立的4所轻工类的本科院校之一,前身是天津轻工业学院,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批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有条件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校。学校食品、发酵、造纸、海洋4个特色优势学科在全国最早建立,在国内拥有重要影响。拥有49个本科专业,建有“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特色专业,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依托重点学科形成了生物发酵、食品科学与工程、造纸工程、海洋科学与工程、化工、包装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一批全国领先的特色学科专业。建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覆盖13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建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3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6个授权硕士领域专业。现有教职工2070人,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382人;教授、副教授689人;其中,双聘院士5名,1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2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2人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有国家教学名师1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名,全国优秀教师4名,有“高层次人才网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津市“千人计划”入选者、天津市授衔专家、天津市特聘教授、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75名。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岗位实践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最优秀、最适合的应聘人员进入工作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分类:教师和科研岗、其他专业技术岗(包括辅导员岗、实验教师岗)。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天津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r.tust.edu.cn)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1.教学、科研岗(含高层次人才)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3)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国家“211工程”大学五年以上教学经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特别优秀或紧缺岗位应聘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除特别优秀者外,一般不接收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高校教学经历,且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内聘)的教学、科研岗位人员须在首年担任大学生辅导员或校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指导教师(自正式报到起满8个月,含寒暑假)

(6)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天津科技大学2014年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岗位信息表》(sheet表1和sheet表2)。

2.其他专业技术岗(含辅导员、实验教师)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在校表现优良,未受过处分;硕士及以上学位;

(4)学业成绩优良,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应届博士毕业生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5)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天津科技大学2014年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岗位信息表》(sheet表3和sheet表4)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1.教师、科研岗(含高层次人才):

(1)应聘者请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person88@126.com、hr@tust.edu.cn,并以邮件附件形式尽量提供下列个人材料:

①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②本人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连续,间断不得多于2个月);

③2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④学位证书和任职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

⑤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

(2)应聘者还应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①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②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被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的收录情况,包括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研究生人才子等,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③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⑤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

2.其他专业技术岗: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登陆天津科技大学招聘系统网站(http://rs.tust.edu.cn/zpsys/),按系统提示报名;同时应聘者务必将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tusthr@126.com,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的部门和岗位号。

★报名阶段学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

(重要提示: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报名时间:

1.教师、科研岗:全年招聘

2.其他专业技术岗:具体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r.tust.edu.cn)近期招聘栏目,以其公布的时间为准(自招聘公告发布7工作日后可开始接受报名,且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三)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试

资格审查根据本公告第四部分的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试,择优选择。

1.教师、科研岗:人力资源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由学校人力资源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试。

2.其他专业技术岗:

报名截止后,人力资源处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首先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笔试(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公开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网络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试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资料:将个人信息表(包括个人照片、经历等各种信息,在我校招聘系统网站(http://rs.tust.edu.cn/zpsys/)打印网页,不可复制到word中打印,务必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自大学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研究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纸质简历、四六级证书、党员身份证明(报考辅导员岗位的提供)等材料准备好,并将所有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和学位证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岗位数小于3:1时,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

(四)考试和考核

1.教师、科研岗

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试讲、岗位实习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其中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得高于1:3。

2.其他专业技术岗: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方式,具体的考试和考核办法按天津科技大学统一安排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hr.tust.edu.cn),以其公布的要求为准。

笔试

笔试安排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hr.tust.edu.cn),以其公布的要求为准。

面试

所有参加完笔试的人员按照所报岗位分别依笔试成绩进行排序,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照每个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和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即: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数=此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3,面试资格根据每个岗位的所有笔试成绩由高往低依次确定(若不足1:3,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通过答辩、面谈等方式。

★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每人面试时间为8分钟,包括:自我介绍2分钟、必答题3分钟、问答环节3分钟。

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以及面试安排将在天津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hr.tust.edu.cn/html/jinqi研究生人才招聘zhaopin/)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核或考试、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的具体方式:与被考察人员签订临时性的工作合同,合同周期一般为5-10个工作日,请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并根据合同为被考察者提供相应的工作报酬。

若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考生未参加体检或未参加实践考察造成岗位空缺,学校可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相关人员参与体检和实践考察。

参加体检以及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天津科技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hr.tust.edu.cn/html/jinqizhaopin/)公布。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考试、考核和考察)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及拟聘岗位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hr.tust.edu.cn/html/tongzhi/)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为我校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试用期半年),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人力资源处网站招聘栏目:

http://hr.tust.edu.cn/html/jinqizhaopin/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处):022-60273330,联系人:王老师

举报、投诉电话(校纪委):022-6027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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