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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男性,170cm以上,族别不限,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0月9日至2000年10月9日期间出生),均以身份证为准;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身体残疾,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体型匀称、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及适应岗位的其他条件;
5、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政治审查、体能测试、健康体检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9日-10月30日(10月20日也可到张掖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现场报名)。
2、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退役士兵退役证原件,报名表、政审表原件各一份。
地址: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市人社局前楼316室)。
咨询电话:8360233
(二)政治审查
对报名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填写《哈密市伊州区公开招聘辅警(编制外聘用人员)政审表》。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由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待遇和管理方式
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每三年一签。未尽事宜以签定的劳动合同为准。新聘人员由区财政供养,新聘人员交纳各类社会保险,退休按社保相关政策办理。
(一)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月平均工资约为6100元(包含五险一金,即: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享受年终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及年终绩效考核奖励金。
(二)食宿待遇
1、根据需要可由伊州区政府安排集体宿舍住宿。
2、警务站工作人员当班期间伙食由警务站按现有配送标准予以保障。
3、聘用人员统一配发服装,每年进行补充更新保障。
(三)休假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伊州区公安局警务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规定》规定,享受事假、病假、婚假、生育假、护理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待遇。
(四)奖励待遇
1、所有哈密市以外户籍的聘用人员,工作满三年后可依个人申请,将户籍落至伊州区,享受当地城镇居民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政策。
2、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购买赔付额度为50万元意外伤害险,进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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