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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工作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见正文发布时间:2023-12-26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我院有关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单位简介

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成立于1955年,是一所具有现代化诊疗设备,以维吾尔医药为主,中医、西医结合为辅,集诊疗、预防保健、临床教学、科研及维吾尔医医药研发和生产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现有编制床位500张,医院设有14个临床科室、8个医技科室及8个职能科室。医院拥有国家级重点专科3个,自治区级重点专科6个,具备GCP认证专业5个。医院是国家“一带一路”上合组织医疗联盟成员单位,中国民族医药学会理事单位;是国家中医类别(维吾尔医方向)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基地,自治区维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作基地、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中医全科转岗培训基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为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院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涵盖不同岗位,不同专业的医疗工作人员25名,具体详见喀什地区维吾尔医院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准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3、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作风扎实过硬;

4、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抗压能力;

5、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正常承担工作任务;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条件

详见附表(附件1

(四)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2、与原单位未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3、正处于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国民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

4、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及专业条件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研究审定,面试,体检、政审,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手续,聘用及待遇,招聘监督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和要求。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31219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122020231229

2、报名方式: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传至1589221053@qq.com邮箱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何孝桃、麦丽旦·麦麦提吐逊

联系电话:0998-2582596

4、报名所需材料

1)《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可来报名处领取)12份(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

2)《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另需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1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各1份;

5)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5、报名者,需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传至指定邮箱;

6、一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发布的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申报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所有纸质版材料,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时间:202412-3日。

(四)研究审定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由组织人事科将拟招录人员名单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

()面试

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由本人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参加。

2、面试时间:202418(如有特殊情况,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试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政审

资格审查、面试通过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提供户籍所在地政府或派出所的政审材料。

(七)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分,由组织人事科提交党委会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经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组织人事科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十)聘用及待遇

1、所有聘用职工执行《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符合岗位条件并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按照医院相关薪酬标准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招聘监督

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8-2582492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GXVuQnhsjZY7z1yhOdJq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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