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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3年第四批)

工作地址:浙江省 -- 杭州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3-08-22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浙江省供销合作社举办、以财经商贸类专业为主体的全日制公办高职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高职院校优质暨重点校建设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二千余人,教职工六百一十余人,学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个岗位共4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各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1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给出试用考核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00-2023年9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http://zp.zjiet.edu.cn:9081/)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应聘人员可通过人才招聘网查阅资格初审结果。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在人才招聘网发布现场资格审核与笔试安排通知。考生须经现场资格审核方可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折算计入总成绩。具体如下: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初定于2023年10月21日(上午9:30-11:30),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安排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人才引进网的笔试通知。
 
笔试内容:公开招聘辅导员笔试试题(客观题60%,主观题40%),主要涉及公共基础知识及与岗位相关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人才引进网公布。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中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未如实填写,或有社会诚信不良记录,或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者,取消聘用。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网(http://zp.zjiet.edu.cn:9081/,“通知公告”);
 
2.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http://gxs.zj.gov.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718323,联系人:何老师; 0571-86929819,联系人: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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