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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丽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引教育人才5人公告

工作地址:浙江省 -- 杭州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3-02-21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招引力度,不断优化学校人员结构,经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优秀人才招引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

本次计划招引教师5名(详见附件1),其中:遂昌中学计划招引高中语文、地理、政治教师各1名;遂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计划招引职高数学、心理健康教师各1名。

二、招引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引范围、对象

1.品学兼优的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在两年择业期内(计算至2023年2月20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中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引进: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引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或生源地不限。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6.符合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对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

三、招聘招引程序及办法

本次引进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遂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ichang.gov.cn/,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上午8:30—3月2日上午12: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考生打开https://ding.cjfx.cn/p/loryyk21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需填写《浙江省遂昌县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以下材料:①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师范类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报名;②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报名;③如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相应岗位,须在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目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初审结果以电话方式通知至报考人员。

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由遂昌县教育局商用人单位研究是否核减、取消岗位或是否开考。

2.资格复审

遂昌县教育局组织各用人单位在考试前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由遂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模拟上课考核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考试分数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根据成绩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确定后当天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拟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取消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又不能说明情况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试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的、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引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要求

1.参加本次人才交流活动(招引考试)的人员,享受来遂相应补贴;被聘用人员,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2.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给予解除聘用合同。

3.如因疫情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时间地点的,以后续通知为准。

4.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为5周年,不足5周年的按《遂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县组通〔2021〕36号)相关规定办理,今后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在试用期满6个月后,户口须迁入遂昌县。

本次招聘工作由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遂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 8132599

监督电话:遂昌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0578 852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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