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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衢州龙游县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0人公告

工作地址:浙江省 -- 杭州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3-07-26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计划
 
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龙游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卫健系统医疗卫生机构除外)。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素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的除外);
 
5.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机关部门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
 
6.法律法规规定及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本次选调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重大信访问题尚在查核的;
 
5.受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聘用后即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7.招聘时岗位有服务年限要求且未满服务年限的;
 
8.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报考相应岗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不愿高职低聘或转岗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7月25日起,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发布选调公告。(选调过程中其它信息将及时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敬请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上午8:30至8月1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将相关材料通过浙政钉发送至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姜慧,138570306290(720629)。
 
3.需报送的材料:《2023年龙游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为《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以及电子版《报名表》、免冠近照,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人力社保部门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笔试。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2以上,不足比例的职位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相应核减(核销)职位。
 
(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笔试对象。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与职位相符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按1:3比例确定。人数不足的按实际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人数不足的按实际确定。考察由人力社保部门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选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违纪违规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等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综合考试成绩和原单位平时一贯表现,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经人力社保部门审议后,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唯分取人。
 
(八)公示
 
经考察择优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其原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干部使用的,可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也可先行试用3-6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选调资格或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的,由人力社保部门会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选调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工作内容等需要咨询的,可按职位计划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选调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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