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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安排,我校对资格初审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已确定笔试名单。现将有关笔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准考证领取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0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2.地点: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行政楼8号楼400室;
3.注意事项: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并携带个人小一寸相片一张(与报名表一致)。如委托他人领取的需出具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由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领取准考证或错过笔试,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时间
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四、考试地点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详见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在考场座次表“考前签到”位置上签名。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3.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及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5.试卷发放后,必须先在答题纸(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用2B铅笔在答题卡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考试铃声鸣响方可答题。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答题卡用2B铅笔填涂选择答案,其他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卡)指定位置作答,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纸(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9.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纸(卡)分别翻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卡)和草稿纸带离考场。
10.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20-28854850(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人事处)
020-82346376(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20-28854851(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监察室)
020-82342117 (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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